查看原文
其他

部长信箱:“涉及环境敏感区”中的“涉及”是什么意思

环评资讯 2021-05-02


关于项目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咨询的回复

2018年9月17日


来信: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“四十九、交通运输业、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-176石油、天然气、页岩气、成品油管线(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):环境敏感区是指第三条(一)中的全部区域;第三条(二)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、地质公园、重要湿地、天然林;第三条(三)中的全部区域。本项目为天然气管线工程,线管线路长度为41km。项目沿线主要为林地、空地、田地、道路,不穿越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、海洋特别保护区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基本农田保护区、地质公园、重要湿地、天然林、文物保护单位。本天然气管线工程沿线均在农村、城镇的外围,不占用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居住、医疗、文化教育、科研、行政办公用地。管道线路200m大气、噪声评价范围、5000m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有多个农村、城镇,最近的敏感点距离为20m(影响人数20人),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影响人数最多为200人。请问本项目是否属于涉及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中“以居住、医疗卫生、文化教育、科研、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。”的环境敏感区? 


回复:《名录》中“涉及环境敏感区”的“涉及”是指建设项目位于、穿越、跨越环境敏感区,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

来信中所提项目应属于涉及《名录》“(三)以居住、医疗卫生文化教育、科研、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”的项目。

今日推荐

■ 广东:通报2020年第三批(一)环评文件复核情况 | 涉及11家业主、9家环评单位、12名编制人员

■ 北京:印发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(“三线一单”)的实施意见》

■ 对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的评审人员有什么要求?

■ 部长信箱:如何判定噪声是否超标?

■ 生态环境部:附Excel表格下载 | 2021年版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》,4月1日启用!

回复“福利”,获取环评与排污许可相关资料!


声明 | 本号对转载、分享、陈述、观点保持中立,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本号小编(微信号:eianews2020)删除;已申明原创之作品,转载需申请并获本号授权!
为防失联,建议标、点赞、在看、分享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